关于开展第三届“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”申报、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位理事、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、工作委员会、地方学会:

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,我学会设立的“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”于2006年、2008年成功地举办了二届。先后评选出“特等奖”1项,“一等奖”6项,“二等奖”9项,“三等奖”8项。反映良好。2009年,由我学会推荐的二项目(特等奖、一等奖各一项)经中国科协推荐到国家奖励办,入围“2009年度国家科技奖”评选。其中,“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”特等奖“大幅度提高油气产量的非平面水力压裂技术与工业化应用”,已通过 “2009年度国家科技奖”项目初评。

为做好2010年度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,根据《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》“每两年评选一次”的规定,2010年将进行第三届“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”申报、评选工作。请全体理事和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,并迅速通知各岩石力学和岩土工程有关单位和全体会员,做好申报准备工作,现将2010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奖项类别

1.自然科学奖;

2.技术发明奖;

3.科学技术进步奖;

二、 推荐材料要求

推荐要求和表格请登陆学会网站www.csrme.com下载,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表样式和填写要求,认真准备填报推荐书所需有关材料。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、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。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。推荐材料要客观、准确。

   ()需注意的几个问题

1.自然科学奖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,提交的论文或专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3年以上,即2007430以前发表或出版,且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。

2.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,即项目应在2007430以前已整体应用,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,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。

3.应注明候选人对项目主要贡献、工作量并提供证明材料。

    ()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,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

1.在《项目名称可否公布》一栏如选“否”的推荐项目,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报告。已解密的涉密民口项目,需出具有效证明。

2.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,应提交纸质说明。

3.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,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,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,并填写“回避专家申请表”。

三、具体申办过程和时间安排

11-4月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时间;

25月所有申报项目在学会网站上公示,听取同行意见;

38月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;

49月评审结果在学会网站上公示;

510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术大会上进行颁奖;

请各理事和各二级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。

四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

    请于2010430前将推荐书电子版材料(电子光盘1套),书面材料5套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(其中原件2套),装订后《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》勿另附加封面。项目简要情况表(见附件520套报送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秘书处。涉密项目电子版材料必须通过光盘报送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

联 系 人:陆文琳、方祖烈

联系电话:010-8299816482998165

通讯地址:北京9825信箱,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(100029

学会网站:www.csrme.com

电子邮件:csrme@vip.sina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九月四日